lau's blog在巴基斯坦,被强暴的受害者反而要接受法律的制裁.或者,她们从来没有选择的权利,总是被动接受,接受父母的安排,”接受”被凌辱的命运.她们的命运,却是否掌握在自己的手中?

有这样一对父母,以”通奸罪”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庭.因为女儿没有遵从父母的意思,而嫁给了自己心爱的人.
又有这样一个女孩,不幸被五人强暴,她鼓起勇气要将他们绳之以法,然而没有接受过教育的她却不懂,一旦上诉失败,将被投入监狱的是她.

这不是电影,而是发生在巴基斯坦真实的事件.巴基斯坦的女性没有选择,如果被强暴,也许只能哑忍.因为在这个国度里,<胡都法案>认为婚姻外性行为是有罪的,若女性被强暴,却又找不到四位男性目击证人证明其清白的话,她将会被判为”通奸罪”,可被掷石而死,而她们无法选择自己的婚姻,因为这条法案通常被顽固家庭用来对付女儿对抗”父母之命”婚姻的武器.

然而这部法案似乎有望得以改善,现任总统近日决定检审这部法案(也可能在伊斯兰顽固派所施加的压力下,修订法案无法进行,唯有作罢),如果可行,将有数千名妇女受益.